海州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下载亚博

海州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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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州法院 张晓艳  发布时间:2019-12-12 14:02:11 字号: | |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会”于11月28日在北京召开,海州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海州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连续多次被授予全国、省、市荣誉称号,2016年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法院,2017年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司法厅授予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在本地区、本系统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海州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依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倾力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以及与此相关的财产权纠纷案件,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中取得成效。

    2017年海州法院在阜新地区率先组建首个家事法庭,集中审理因婚姻、亲子关系引发的人身权纠纷,以及与此相关的财产纠纷案件,同时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机制改革。2019年9月,与阜新市海州区妇女联合会签署了《关于开展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家事诉前调解对接工作, 有效促进家事纠纷多元化解。近三年来诉前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以及与此相关的财产权纠纷案件,共计216件,三年来依法为生活困难的妇女当事人减免诉讼费83200元,为保障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构筑坚固的司法防线,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

    发挥法治宣传引领作用,营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氛围。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三年来,开展进校普法授课等活动6次,向在校学生赠送法制教育读本1500余本,增强了学生自我保护、预防犯罪、遵纪守法的意识,助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公益普法活动及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加强婚姻当事人的责任意识,减少盲目离婚的行为,有效防范家庭暴力,切实推进家事纠纷调解。借助微信、微博自媒体平台广泛进行普法宣传,结合“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国际反家庭暴力日等节点,发布反家庭暴力、化解家事纠纷的“以案说法”案例,向妇女儿童普及维权法律知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

    妇女是社会发展的“半边天”,儿童是国家民族发展的未来和希望,加强对妇女儿童的司法保护工作,对社会发展影响重大。目前,海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如既往地严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探索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审判新机制,加大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开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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