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康达(海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袁芳律师的专业解读!
一些家长认为,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为了方便监护和教育的需要,必须让渡部分隐私权为家长监护提供便利和创造空间。但需要注意的是,让渡与否,如何让渡,取决于被监护人的意愿度。如果孩子明确拒绝在其房间安装监控,则家长的这种行为就失去了正当性。年幼时孩子对隐私权的需求并不强烈,但随着年龄增长,孩子的自我意识也在发展,对此,家长应尊重子女的意愿,在充分沟通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方式,平衡好监护职责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之间的关系。如果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会让孩子感觉被控制,带来不信任感和不被尊重感,从而会对身心发展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