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一站式诉讼提质增效,最大限度兑现胜诉人权益,近日,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通过立案、审判、执行一站式高效衔接方式,以冻结质押存单与商请异地法院予以协助手段,在短时间内成功执结到位1.2亿元涉案款项。
诉讼费缓交
在某银行阜新分行诉阜新某集团有限公司、阜新某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涉企案件标的额巨大,且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贯彻落实好院党组“把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到每一起涉企案件中”的要求出发,海州法院立案庭当即依法为原告履行了缓交诉讼费的审批手续。
精细速审理
进入审判程序后,承办该案的徐凌云法官了解到,作为涉案标的银行存单已经被天津法院依法冻结,且该存单质押即将到期,到期后会被天津法院在执行另案中直接扣划掉,届时原告获得合法权益的风险系数将大大增加。法官在依法审理的同时,将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置于首位,收案后她一边快速着手仔细阅卷并与当事人进行有效沟通,一边迅速送达,择日开庭。在合议庭查明案件事实和审慎研判后,依法判决被告阜新某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偿还原告1.2亿元借款本金,并对签订合同时被告提供的一份定期存单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时判决担保人的阜新市某投资有限公司对不足清偿部分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稳准快执行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明确表示无给付能力,某银行阜新分行赓即向海州法院申请执行被告签订合同时提供的质押存单。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人周宇在详尽阅卷后发现,该存单在原告起诉之前已被天津法院冻结,某银行阜新分行享有对该笔定期存单的优先受偿权。周宇当机立断,第一时间冻结了案涉的质押存单,同时与天津法院取得联系,并于当日前往天津法院协商该案的执行事宜,同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依法向天津法院商请移送该笔存单的处置权。在天津法院出具商情移送函后,周宇第一时间将1.2亿元从恰好到期的存单中全部扣划完成,并在依法扣除诉讼费执行费后,立即发放给了申请人。至此,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得以成功兑现。
“该案是近年来海州法院承办的涉案标的额最大的一起涉企案件,我们还会继续努力工作,争取让更多款项早日回到胜诉人手中。立案、审判、执行一体推进,工作进度会成倍增加,但只要人民群众满意,再苦再累也值得!”海州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双青如是说。
下一步,海州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执行职能,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持续加大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力度,营造更加公平、公正、快捷、高效、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赓续发力,久久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