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缘尽情断,调解好聚好散-下载亚博
夫妻缘尽情断,调解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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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福强、胡明远 发布时间:2024-04-02 19: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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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法官,太感谢您了!您的有效调解,不仅解决了我女儿的扶养费,而且还把她的婚姻纠纷给化解了,谢谢,真是谢谢……”日前,在彰武县法院五峰法庭里,拿到调解书的张某某红了眼眶,不停地向包法官鞠躬致谢。2024年3月,五峰法庭来了一对特殊的母女,母亲拉着女儿的手,女儿不时地抽搐,母亲急切的说:“法官,我要为我女儿立案申请离婚,并向其丈夫索要扶养费”。了解得知,李某某现与丈夫陈某某分居生活,且患有精神疾病,生活困难。于是,包玉辉法官立刻电话联系陈某某,但陈某某情绪特别激动,高声喊到“我还没让她返还彩礼钱呢,她反倒向我要扶养费,跟我要扶养费,没门”。但在包法官的耐心劝导下,陈某某还是同意来法庭当面谈谈。经调查得知,婚前男方给付女方10余万元彩礼,但结婚未满半年便分居,双方无子女。陈某某曾两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均被判决不准离婚,离婚诉讼期间李某某患有精神疾病。经过确认,李某某也认可陈某某陈述的事实,但一直强调自己患有疾病,陈某某作为丈夫具有法定的扶养义务,应支付扶养费。考虑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较大,包法官通过具体法律条文及相关案例,向李某某解释高额彩礼要适当返还,同时告知陈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具有扶养的义务。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二人终于各退一步,陈某某放弃返还彩礼诉求,李某某放弃索要扶养费诉求,双方自愿离婚。至此,该案圆满解决。“一案双结”,包法官本着能动司法,实质化解矛盾的理念,运用多元解纷机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在今后工作中,五峰法庭将继续发挥多元解纷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诉前分流,及时、便捷、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扶养费”与“抚养费”二者虽然一字之差,含义却大不相同。扶养费多指夫妻、兄弟姐妹等同辈对同辈相互扶助和供养所支付的钱款,而抚养费多指有抚养义务的长辈给予晚辈生活上的物质帮助所支付的钱款,大家一定不要混淆。 本案中,李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身患精神疾病,且自身及家人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处境十分艰难。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一方因身体等原因,无法自食其力,需要照顾的,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