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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升执行工作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和《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依据申请执行人申请,特发布以下执行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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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2023)辽0922执恢174号
被执行人:李国清,男,1966年2月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辽宁省彰武县彰武镇新兴路3-8号1-3-2号。
悬赏期限:自2024年1月31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止
悬赏内容:在悬赏有效期内,案件实际执结前,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并协助本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待本院对被执行人成功采取强制措施或拘传后,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
联系电话:0418-7812276 陈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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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2023)辽0922执恢174号
被执行人:许芝荣,女,1965年2月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辽宁省彰武县彰武镇新兴路3-8号1-3-2号。
悬赏期限:自2024年1月31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止
悬赏内容:在悬赏有效期内,案件实际执结前,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并协助本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待本院对被执行人成功采取强制措施或拘传后,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
联系电话:0418-7812276 陈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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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承诺:彰武法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同时督促被执行人见到公告后,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