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升执行工作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和《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依据申请执行人申请,特发布以下执行悬赏公告:
(2023)辽0922执535号
被执行人:
王猛,男,1979年9月3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辽宁省彰武县兴隆堡镇马架子村苏家组77号。
悬赏期限:
自2024年1月25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止
悬赏内容:
在悬赏有效期内,案件实际执结前,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并协助本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待本院对被执行人成功采取强制措施或拘传后,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举报电话:
郑重承诺:彰武法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同时督促被执行人见到公告后,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