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执行工作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依据申请执行人申请,特发布以下悬赏公告:
举报电话:0418-8312410
15041875197 张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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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1875197 张法官
被执行人:齐明山,男,1964年09月19日出生,蒙古族,住阜新县哈达户稍新邱村喇嘛营子屯。
悬赏期限:2023年9月15日至2024年9月15日
悬赏内容:在悬赏有效期间内,案件实际执结前,凡向本院首次举报被执行人齐明山下落,使本院成功拘传被执行人齐明山的奖励举报人500元。
举报电话:0418-8312410
15041875197 张法官
郑重承诺: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同时,督促被执行人见到公告后,主动履行法律文书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