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脱下军装绿,穿上法院灰。从一名军人,到一名法官,他初心不改、本色不变,凭借着军人的胆识和气魄,从一个门外汉,成长为一名审判先进工作者,谱写了新时代军转干部守初心、担使命的奉献之歌。他就是曹振国,一名将清正廉洁扛在肩上的法院标兵。
2011年部队转业到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直保留着部队里服从命令、吃苦耐劳、干事认真的习惯,凭借坚韧不拔的毅力,很快成为了庭室内的业务骨干。工作十余年间,相继获得了优秀共产党员、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市委、市政府记个人三等功等不同荣誉,这些荣誉都是他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工作的体现。

善于思考 勤于学习 积极进取
作为法官助理期间,共参与办案438件。办案中,从阅卷、听证、合议,到最后撰写法律文书,都能做到认真细致,一丝不苟。案件办理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公正意识、廉洁自律意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注重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通过办案遇到的实际问题,认真学习了法官职业道德、民商事审判实务、刑法热点问题、执行工作技巧及裁判文书制作等课程,进一步提高了对法官应具备素质的认识,在庭审驾驭能力、审判法律适用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等方面得到了较大提高。在办案之余,他积极参加院内组织的各种对外普法宣传活动,以案讲法,释法明理,就当下民法典热点案件与听众交流,并现场解答。入院以来共参加法律宣传百余次,引导广大百姓知法、懂法、用法,更好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闲暇之余,他给自己制订了系统的学习计划,年复一年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随时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学习各行各业专业知识。爱学习的曹振国带动了一批又一批周边人,同事们常说:“经常看到老曹利用中午的休息时间学习各种法律知识,这股学习的劲头,让人佩服”。针对法律法规的不断更新变化,爱学习的曹振国又花了大量时间和精力研究涉诉信访的相关条文,在相关问题上想办法、动脑筋,先后根据工作需要,完善了《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实行院长接待涉诉信访人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等信访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信访工作的基本步骤和程序。
坚守信念 尽心尽责 勇于创新
经过多年的信访工作充分认识到,信访工作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一环,更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信访干警在信访人心里代表着党和法院的形象,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与政治敏锐性,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敢于斗争。曹振国主动请缨,积极参与到“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年”、“涉诉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复访专项整治”等活动中,对各项活动中涉及的案件认真复核,以“真正解决问题”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一件是一件”的工作态度和务实作风,做好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问题线索化解专项工作中,共接受化解任务第一批416件,第二批276件,共692件,根据工作实际将案件线索梳理形成9本工作台帐,逐件案件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领导。结合《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移交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化解验收方案》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逐件案件制定化解方案,列出案件化解的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全力推动案件化解。又根据上级单位要求和院党组指示,先后参与拟制《阜新市法院“保平安、迎大庆”维稳安保工作方案》、《阜新市法院依法规范信访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为全市法院维稳安保工作提供了具体遵循。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曹振国从未叫过一声苦、喊过一声累,始终默默无闻地耕耘着、工作着。经过不断的历练,现如今已从法官助理成长为一名员额法官,他将一如既往的恪守党员干警的使命,继续坚守在公平正义的司法大道上。